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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巴基斯坦对中国该产品加征24.04%反倾销税

世界海关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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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流巴巴

连铸坯材反倾销措施更新

2026年4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发布了关于第ADC36号案件的最终公告。该公告确认了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坯材(Continuous Casting Steel Billets)作出的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根据裁决,巴基斯坦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4.04%的反倾销税。这一措施具有追溯力,自2025年6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预计将持续至2030年6月21日。
涉案产品主要涵盖铁及非合金钢、合金钢的半成品,这些材料通常作为原材料用于再轧机生产钢筋、线材、梁、槽钢和T型铁等下游产品。具体涉及的巴基斯坦税号包括7207.1110、7207.1190、7207.1210、7207.1290、7207.1910、7207.1920、7207.1990、7207.2010、7207.2020、7207.2090、7224.1000和7224.9000项下的产品。这一决定标志着自2015年启动调查以来,巴基斯坦对该特定钢铁产品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延续。

其他钢铁产品反倾销税概览

除连铸坯材外,巴基斯坦目前还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多种其他钢铁产品实施反倾销税,涵盖了从冷轧板材到建筑用钢筋等多个领域。以下是具体的产品分类及税率详情:

冷轧钢板

  • 产品描述:厚度在0.15毫米至3.00毫米之间、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
  • 反倾销税率:13.17%—19.04%
  • 涉及税号: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7209.2890。

彩涂板卷

  • 产品描述:厚度超过0.23毫米的彩色涂层钢卷/板。
  • 反倾销税率:5.36%—10.88%
  • 涉及税号:7210.7020、7210.7090、7212.4010、7212.4090。

镀锌卷板

  • 产品描述:厚度介于0.15毫米和2.75毫米之间、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锌卷板。
  • 反倾销税率:6.09%—40.47%
  • 涉及税号:7210.6110、7210.6190、7210.6910、7210.6990。

异型混凝土钢筋

  • 产品描述:直径小于等于40毫米,呈直线型、U型或线圈型的混凝土钢筋,表面带有凹痕、肋纹等变形(普通圆钢筋不包含在内)。
  • 反倾销税率:19.15%
  • 涉及税号:7214.2010、7214.2090、7214.3010、7214.3090、7214.9910、7214.9990、7215.1010、7215.1090、7215.5010、7215.5090、7215.9010、7215.9090、7228.2090、7228.3090、7228.1000、7228.4000、7228.5000、7228.6000。

贸易壁垒背后的产业博弈与市场重构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在2026年4月作出的这一系列裁决,并非孤立的行政命令,而是南亚钢铁市场长期供需矛盾与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背景下的必然产物。连铸坯材作为钢铁工业的“粮食”,其24.04%的高额反倾销税延续五年,直接折射出巴基斯坦本土钢铁产能的结构性焦虑。
 
从历史维度看,这一贸易壁垒的构建始于2015年。当时,面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大量涌入,巴基斯坦本土企业如Amreli钢铁公司等纷纷申请保护。十余年间,尽管全球钢铁市场经历了多轮周期波动,但巴基斯坦对华钢铁产品的依赖并未根本性扭转,反而随着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深入,基础设施建设对钢材的需求激增。然而,这种需求并未完全转化为本土产业的升级动力。相反,本土钢厂在技术迭代和成本控制上与中国企业存在显著差距。此次日落复审的“肯定性终裁”,实际上是巴方在“保护落后产能”与“降低基建成本”之间,优先选择了前者,试图通过行政手段为本土企业争取喘息和转型的窗口期。
 
这一政策的延续,对中巴钢铁贸易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它迫使中国出口企业必须重新审视南亚市场的战略布局。对于单纯依赖价格优势的初级钢材出口商而言,24.04%的税率几乎封死了直接出口连铸坯材的利润空间。这将倒逼中国企业从“产品输出”向“资本输出”或“技术输出”转型。未来,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中国钢企通过在巴基斯坦当地设厂、合资建厂的方式绕过关税壁垒,或者将出口重心转向越南、孟加拉国等替代市场。
 
其次,这一系列反倾销措施覆盖了从原材料(连铸坯)到半成品(冷轧板、镀锌板)再到终端建材(钢筋)的全产业链,显示出巴基斯坦构建独立完整钢铁工业体系的决心。特别是针对异型混凝土钢筋征收19.15%的关税,直接剑指建筑行业的核心需求。这表明巴基斯坦不仅希望保护上游冶炼环节,更希望扶持下游轧制和深加工产业。
 
然而,这种贸易保护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短期内保护了本土钢厂,但高昂的钢材成本最终会传导至巴基斯坦的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可能推高其国内通胀水平,延缓城市化进程。对于中国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在于传统出口路径受阻,机遇在于巴基斯坦本土产能的不足(年产量600万吨,需求800万吨)依然存在巨大缺口,这为中国具备技术优势的高端特种钢材、或者具备成本优势的海外基地产品留下了市场缝隙。
 
综上所述,2026年的这次裁决不仅是关税数字的延续,更是中巴钢铁产业从“互补”走向“竞争”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南亚市场的贸易合规门槛已大幅提升,未来中国钢铁企业若想深耕这一区域,必须从单纯的贸易商思维转变为全球化产业链布局的思维,在合规中寻求新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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