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Belg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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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需显示通知方,并且通知方不能显示为same as consignee/same as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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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需显示货物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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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不接受笼统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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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收货人或者通知方不是比利时当地的公司, 但必须是位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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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或者涉及不同的HS CODE,请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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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pallet”作为货物包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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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运输的货物是二手车,在提交提单样本时需以每一辆车为单位分别提交货物信息,并且在货描中需要显示1)VIN#/Chassis# 2)Maker 3)Model 4)Year of Manufactu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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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柜子的breakdown(Cargo weight)需显示在提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