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新港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烟花爆竹5批次,共计121吨。 上述烟花爆竹申报为“玻璃壶套装”“书包”“不锈钢保温杯”等常规商品,查验时发现图像异常,经人工开箱发现集装箱内仅箱门处摆放少量申报货物,其他货物均为未向海关申报、无任何危险品标志且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烟花爆竹。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须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 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危险品海关查获国际贸易相关资讯海运新闻红海危机持续:船司全面绕行好望角,亚欧航线成本涨 50%4 分钟阅读海运新闻MSC提议:用邮轮撤离滞留中东的海员3 分钟阅读海运新闻伊朗发布:霍尔木兹海峡通行新规2 分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