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物流资讯快递新闻

泰国新海关法B.E. 2560(2017)规定,由DHL海关保管超过30天的货物即为超期货物

快递新闻
2017-11-15
阅读约 1 分钟
810 次浏览
来源:物流巴巴

泰国新海关法B.E. 2560(2017)规定,由DHL海关保管超过30天的货物即为超期货物

  物流巴巴网接DHL通知,泰国出台新海关法B.E. 2560(2017)。新法中现有条款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减少进口货物在海关羁押的时间:
  根据第107和108条的规定,如果货物由DHL海关保管超过30天(包含15天的清关时间),进口货物将被视为“超期货物”。
  对于超期货物, 根据新海关法规定,海关人员有权:
  1)将该物品拍卖或销毁。
  2)进口商或承运人应将物品运出境外,否则海关人员有权销毁货物,进口商或承运人必须承担销毁费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