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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对“中国海关第56号令”进出口货物清单规则进行调整!

运价动态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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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流巴巴

  PIL执行中国海关第56号令

  中国海关总署(GACC)发布了第56号令(2017年),建议对进出口中国的货物的舱单进行调整。

  第56号命令将于2018年6月1日起生效,PIL将执行以下措施:

  1.CCAM执行24小时传输时间规则。所有的电子舱单都必须在装载到往返中国内地港口的船只上的24小时前提交给中国海关。

  2.舱单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反映提单中的所有货物。

  3.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详细信息(如果收货人是“订货方”),必须通过装运指令(SI)提供,包括所有当事方新要求的公司或企业代码。

  4.USCC代码规则

  A.在中国注册的商业实体,请注明:“USCI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OC +组织注册号”

  B.在中国境外的商业实体,请注明:“标识+相关注册代码或编号”

  5.企业代码示例

  新加坡:UEN(唯一实体编号)

  中国:USCI(统一社会信用标识),OC(组织代码)

  美国:CIK(中央索引码),EIN(雇主识别码)

  需要注意的是,在USCC代码中,符号“+”应该始终被更新。

  为避免由于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的海关清关延误,请确保遵守上述规定。

  有关法规的更多信息,可以访问以下网站,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47050/index.html

  据悉,太平船务有限公司(PIL)由张允中先生于1967年在新加坡成立,公司成立之初,以经营区域性的散杂货运输为主,从1983年起,首次推出了集装箱运输服务,现已由一家散货运输公司发展成为亚洲最大的船公司之一,在世界集装箱运输公司中排名第19位。

  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是新加坡太平船务公司于1995年在北京正式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公司,经过十余年的稳步发展,已设立了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厦门、宁波、广州、深圳和南京等10家分公司以及杭州、福州、石家庄、郑州、温州、西安、烟台、顺德、武汉、汕头、义乌和重庆等13个办事处。

  目前新加坡太平船务公司已跻身全球集装箱班轮公司综合实力20强之列。拥有98艘全集装箱船,总运力达13.5万个标准箱,拥有强健的海上运输服务。近年来,不断扩展在中国的业务范围,投资成立了公司集团的仓储货代、物流中心、集装箱堆场和造箱厂等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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