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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港弃货由发货人承担 海运弃货风险防控指南 国际物流干货

海运新闻
2026-04-08
阅读约 1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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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流巴巴
目的港弃货由发货人承担 海运弃货风险防控指南 国际物流干货

目的港弃货由发货人承担 海运弃货风险防控指南 国际物流干货

什么是目的港弃货?

目的港弃货,是指在国际海运中,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因各种原因拒绝提货或无法提货,导致货物滞留港口,最终由发货人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的现象。

近年来,由于疫情及全球经济低迷影响,对外贸易整体环境不容乐观。收货人倒闭、目的港弃货、贸易尾款无法回收等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出现集装箱抵达非洲、中东或南美地区,货物尚未被收货人签收就发生货物遗失事故,外贸货代因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 真实案例:弃货损失 20 余万滞箱费

案例背景

2013 年 10 月,浙江慈溪的卓力电器公司出口一批电熨斗,委托浙江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向马士基航运公司订舱。

  • 托运人:卓力电器
  • 收货人:法格公司(西班牙)
  • 起运港:宁波
  • 卸货港:巴塞罗那
  • 集装箱:1 个 40 尺集装箱
  • 运费条款:运费到付(FOB)

弃货经过

同年 11 月 19 日,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法格公司因破产迟迟无人提货,货物在目的港产生了高额的滞箱费。

根据马士基公司在网站公布的费用标准,截至 2014 年 10 月 29 日:

  • 滞箱费:30104 欧元
  • 折合人民币:20 余万元(按当时汇率 1:7.6474 计算)

法院判决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

> 涉案货物到港后,卓力电器公司确认其于同年 12 月初即知晓收货人法格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无法提货,虽然其随即询问原告货物退运及费用事宜未得到答复,但其作为涉案货物的托运人,理应持续关注货物在目的港现状及后续处理事宜,及时对到港货物作出处理指示,避免在目的港产生高额费用。

最终判决结果

  • 卓力电器和外运明州分公司承担运费,折合人民币16690 元
  • 卓力电器还要支付滞箱费人民币5 万元

目的港弃货的 6 大原因

1️⃣ 发货人原因

发货人因没有收到货款拒绝将提单交付收货人,致使收货人无法提货。这种情况下,产生弃货的原因在于发货人

2️⃣ 收货人原因(最常见)

收货人因以下原因拒绝提货:

  • 货物质量问题
  • 市场波动导致销售困难
  • 收货人破产倒闭
  • 恶意压价:尤其在 FOB 运费到付条件下更为常见

3️⃣ 清关问题

因为单据资料以及数据问题导致清关发生问题,无法正常提货:

  • 单据不齐全
  • 数据错误
  • 缺少必要的认证或检验报告

4️⃣ 交期延误

运抵时间过长导致交期严重延误,无法按时提货,耽误生产或销售季节。

5️⃣ 目的港费用过高

目的港费用(关税、增值税、港杂费、仓储费等)过高,超出收货人预期或承受能力。

6️⃣ 其他贸易纠纷

  • 买卖双方合同纠纷
  • 知识产权争议
  • 产品质量索赔纠纷

弃货后费用由谁承担?

CIF 条款下

发货人持有提单

  • 发货人如果没有将提单寄或转让给收货人的情况下,发货人仍然是物权人
  • 既然持有货权,就要为此承担后续的责任及费用
  • 发货人需承担:滞港费、仓租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退运费等

提单已转让

  • 发货人已不是物权持有人
  • 一般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费用

FOB 条款下

理论上

  • 收货人是物权人
  • 需要承担后续的责任及费用

实际操作中

  • 船东的提单背书内容通常规定了SHPR(发货人)有责任承担弃货产生的风险以及费用
  • 如果收货人弃货且拒不负担高额的目的港费用,发货人需要承担
  • 如果退运,也需要一并承担退运所产生的费用

️ 目的港弃货如何处理?

第一步:确认弃货消息

弃货的消息一般是从承运人方面得到的确认。一旦国外客户确认弃货,要第一时间让承运人国外代理发一份当地弃货操作方法的流程

> 重要提示:不同国家、不同产品弃货的处理方法和要求都不一样。

第二步:寻找替代买家

尽量在目的港寻找其他买家:

  • 通过原买方联系
  • 通过货代推荐
  • 通过网站、报纸等渠道发布
  • 如果货值不高,在当地寻找其他买家可以尽量降低处理成本

> 注意:一些中东、南亚、非洲国家的海关政策规定,只有得到原买方的配合(如出具同意转卖证明书),才可以顺利进行转卖。

第三步:评估退运可行性

如果无法寻找到替代买家,当地货运代理也无法协助拍卖抵值,那只能根据货值高低选择是否退运。

退运前需考虑

1. 该货物能否在国内继续销售并且收回成本?

2. 能否及时高效地运回?

3. 退运成本与可能收回的成本对比

> 风险提示:某些地区和国家就算收货人弃货,如果发货人要退运也要收货人的书面授权。这个比较难办。

第四步:必要时主动弃货

如果以上途径皆不可行,就只能选择弃货。

主动弃货操作

  • 让货代联系目的港的代理,修改收货人,然后弃货
  • 需要与货代协商好费用和责任承担
  • 尽管会产生一笔费用,但相比货物滞留超过半年的费用,改收货人反而是更经济的选择

> 注意:就算弃货也要报告海关,征得海关同意。弃货也就意味着出口企业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 如何规避目的港弃货风险?

1️⃣ 选择优质客户

  • 贸易本身需以诚信为本
  • 选择信誉好的客户合作
  • 事先了解买方资质、进口国海关政策
  • 密切关注下游市场和商品价格变化、买方提货进展

2️⃣ 选择正规货代

  • 选择正规的货代公司
  • 保证丰富经验
  • 可以在关键时候提供有效的指导
  • 最大限度降低弃货发生的可能或把损失降到最小

3️⃣ 优化贸易条款

推荐做法

  • 货值过低的尽量不要给客户做 DDU 或者 DDP
  • 货值高的一定要T/T 50%-70% 再发货
  • 尽可能采用CIF 条款并使用信用证结汇
  • 要求签发指示提单

好处:即使买方想违约不要货物,卖方也可以直接在信用证下收取货款。

4️⃣ 购买保险

  • 一定要购买弃货保险
  •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 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和保障功能
  • 一些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不仅能事先评估买家资质,还能配合制定最优减损方案

5️⃣ 单据齐备

  • 单据齐备,各项费用提前了解清楚
  • 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费用高升,客户弃货
  • 在货交承运人之前仔细核对收货人的各项信息
  • 避免因收货信息错误而导致无人提货的状况

6️⃣ 签订严谨合同

  • 在合同中约定国外买家及时提货的义务
  • 要求国外买家开具及时收货或不弃货的保函
  • 若国外买家弃货或拒绝收货,托运人有权与承运人协商处置滞港货物
  • 包括申请拍卖、转卖等
  • 根据买方所在国的法律规定选择性地在合同中设置物权保留条款

7️⃣ 高风险国家特别注意

对于首次交易的新买方,或与拒收风险高发的中东、南亚、南美等国家买方交易:

  • 尽量选择更为安全的支付方式
  • 提高预付款比例
  • 增加买方的违约成本

8️⃣ 制定风险预案

对大额交易或转卖性较差的产品:

  • 应先行制定应对风险的预案
  • 减少和避免因货物规格特殊而无法实现转卖
  • 避免退运销售导致货物难以处理的被动局面

遭遇弃货后的沟通策略

第一封:催告函

给国外买家发送一封催告函

  • 告知买家货物已经到港
  • 因迟迟不来提货,出口企业产生了很多额外的成本
  • 要求国外买家必须限期提货
  • 否则出口企业会自行处置货物

第二封:处置通知函

若国外买家在宽限期内没有提货:

  • 发送第二封函
  • 告知买家接下来会直接处置货物
  • 不予退回其已经支付的款项

联系保险公司

如果有为货物投保:

  • 联系保险公司
  • 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损
  • 处理货物的方案要经保险公司同意
  • 不要擅自同意降价及放弃债权

> 重要提醒:任何未经保险公司确认的损失款项,均极有可能遭到拒赔。

各国海关弃货政策差异

印度

  • 长期无人认领、滞留在港口的无主货,可由海关实施拍卖
  • 货物原买家拥有优先竞拍权

中东国家

  • 拒收货物若没有进口商的同意不得转售给第三方
  • 也不得退运
  • 如果进口商在 45 天内不提货,海关有权拍卖
  • 原进口商有优先购买权

东南亚国家

  • 出口方须提供原买方的"不反对确认书"才能退运
  • 退运货物和进口申报有明显差异的将面临罚款

南美国家

  • 部分国家要求收货人书面授权才能退运
  • 清关手续复杂,费用高昂

减损建议

及时转卖

一般遭遇拒收风险后,出口企业就应当考虑寻找新买方:

  • 可以通过原买方、货代、网站、报纸等渠道进行
  • 一旦着手转卖,就要调动一切资源全力推销
  • 不能在折扣上纠结太多

积极减损

拒收发生时,减损为首要任务

  • 联系海关,及时转卖
  • 申请延期拍卖
  • 请求原进口商、货代协助

利用金融工具

货物出口后因买家拒收货物而造成出口企业的损失通常属于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

  • 除了自身做好对相关国别、行业、买家的跟踪监控外
  • 企业可以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 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和保障功能

弃货费用明细

| 费用类型 | 说明 | 承担方 |

| 海运费 | 已产生的海运费用 | 发货人/收货人 |

| 滞港费 | 货物在港口滞留产生的费用 | 发货人 |

| 仓租费 | 仓库存储费用 | 发货人 |

|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 超期使用集装箱的费用 | 发货人 |

| 退运费 | 货物退运产生的运费 | 发货人 |

| 拍卖费 | 海关拍卖产生的费用 | 发货人 |

| 销毁费 | 货物销毁处理费用 | 发货人 |

总结

目的港弃货是外贸出口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为有效防范和应对:

事前预防:选择优质客户、优化贸易条款、购买保险

事中监控:密切关注货物状态、及时沟通

事后处理:快速响应、积极减损、合理处置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当买方拒收货物风险发生时,出口企业才不会束手无策任由买方摆布。

*本文案例来源:宁波海事法院、浙江 95198*

*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货代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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