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18日起,凡涉及三部委(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号公告及海关总署2020年第53号公告中的12类出口产品(口罩/检测剂/防护服/红外测温仪/呼吸机/医用手术帽/护目镜/医用手套/医用鞋套/病员...
为了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中国政府部门近期发布了多项公告,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严格的出口单证审查。详情请至海关总署官网查看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以...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20年第5号公告自4月1日起执行。新规对于我国出口医疗防疫物资有了新的管理标准要求。 UPS为您划重点: 1.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