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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最高30.6%!中国商务部宣布对这类印度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世界海关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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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流巴巴

反倾销延期政策正式落地,延续五年管控周期

8月13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2026年第35号公告,官宣继续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税率维持7.4%—30.6%区间不变,新一轮管控措施自2026年8月14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期限为五年。此次政策延续并非临时决策,而是基于完整的产业复审调查得出的合规结论,也是我国持续维护光通信基础产业公平贸易秩序、保障本土产业链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
 
本次反倾销措施拥有长期政策延续脉络,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8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6号公告,首次对印度进口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为期五年。2020年政策到期后,商务部启动首次复审并延续相同税率标准,再次落地五年管控周期。2025年8月,国内单模光纤产业正式提交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依法启动全面调查,重点核查终止措施后倾销复发、产业损害复发的可能性,最终裁定延续反倾销管控,形成了长达十余年的常态化合规贸易保护机制。

复审调查核心依据与官方裁定结果

本次期终复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开展,调查范围覆盖印度单模光纤对华倾销行为、国内产业受损状况、贸易格局影响等核心维度。商务部专项调查显示,若终止现行反倾销措施,印度单模光纤对华倾销行为大概率持续或再度复发,低价倾销的进口产品将持续冲击国内市场,导致我国本土单模光纤产业面临产能闲置、利润压缩、市场份额流失等损害,产业良性发展秩序将遭到破坏。
 
基于严谨的调查结论,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延续反倾销措施的专项建议,最终获批落地。本次延续的管控范围与2014年、2020年公告保持完全一致,无品类扩容或缩减,政策稳定性极强,为国内光通信企业提供了清晰、长期的市场经营预期,有效规避了海外低价倾销带来的市场扰动。

管控产品界定与细分企业差异化税率标准

本次反倾销管控标的为单模光纤,英文名称Single-mode Optical Fiber,属于光通信产业核心基础材料。该产品技术特征鲜明,可在固定波段内传输单一模式光信号,芯径集中在4-12μm,包层直径约125μm,涂覆层直径245μm左右,具备传输速率快、传输距离远、容量大、信号损耗低的核心优势,是现代通信网络建设的核心耗材。产品广泛适配各类光缆结构,涵盖光纤带光缆、松套层绞光缆、皮线缆、碟形光缆等,深度应用于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FTTH光纤入户等核心场景,归属于税则号90011000品类,同时明确排除了该税号下其他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产品,管控边界精准清晰。
 
本次征税采用差异化从价税率,针对印度不同生产企业的倾销幅度精准定制标准,层级区分明确。其中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税率最低,为7.4%;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税率11.4%;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税率24.5%;阿克什光纤、菲诺莱克斯电缆两家企业税率最高,达30.6%,其余未单独列明的印度企业统一适用24.5%的基准税率。差异化税率充分体现了我国反倾销调查的公平性与精准性,针对性约束不同企业的不正当倾销行为。

税费计征规则与法定救济途径

新规明确了标准化的税费计征方式,自2026年8月14日起,国内进口经营者申报进口印度单模光纤时,需以海关核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为基数从价缴纳反倾销税,具体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对应企业反倾销税税率。同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基数,需在原有完税价格基础上叠加关税与反倾销税,实现全链条合规计税,杜绝税费征管漏洞。
 
为保障贸易主体合法权益,新规保留了完整的法定救济渠道。根据《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相关企业、贸易主体若对本次复审裁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申诉权利,兼顾了产业保护与贸易公平。

政策落地的产业价值与行业发展意义

单模光纤作为5G建设、算力网络、千兆光网、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核心基础材料,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产业战略价值突出。长期以来,印度单模光纤凭借低成本优势低价对华出口,对国内光纤企业形成挤压,制约本土技术迭代与产能释放。此次五年期政策延续,将持续遏制不正当低价倾销行为,稳定国内单模光纤市场价格体系与供需格局,为亨通光电、长飞光纤等国内头部企业创造良性竞争环境。
 
从长远来看,常态化的反倾销保护机制,能够倒逼国内光通信产业持续技术升级,加速高端单模光纤产品国产化替代,稳固我国在全球光通信领域的产业优势,保障数字基础设施供应链自主可控,为国内千兆网络升级、算力枢纽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筑牢材料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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